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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语学院纪委委员分工联系院内各单位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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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四川外语学院纪委委员

分工联系院内各单位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教监〔200815号),着力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原则和队伍建设中去,统一思想、指导实践,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建立“服务指导、沟通协调、调查研究、监督检查”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着力推动院内各单位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大学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工作内容

1.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各项任务,审议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2.协助学院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任务,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

3.加强与所联系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沟通和联系,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纠正工作中的偏差,保证学院党委、纪委的各项工作部署执行到位。

4.广泛联系师生员工,听取师生员工对学院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院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能力、效率和水平。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帮助解决师生员工的合理诉求,努力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

5.交流通报各单位(部门)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对策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6.开展调查研究,研究探索新形势下高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加强和改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三、工作要求

1.纪委委员每年到联系单位(部门)工作调研或参加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活动不少于2次。各教学、教辅单位党总支书记,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部门)的主要联系人,应加强与相应纪委委员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进工作。

2.纪委委员要认真做好到联系单位(部门)开展工作的记录,每年至少撰写1份工作报告,通报到联系单位(部门)开展工作的情况,同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提出建议。

3.工作联系以学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融入到学院各项管理工作中;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相结合,注重加强制度建设;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促进廉政文化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入耳入心,生根结果。

4.纪委委员在联系单位(部门)开展工作要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接受联系单位(部门)干部群众的监督。

四、责任与考核

1.纪委委员对所联系的单位(部门),做到服务指导要全面推进,监督检查要深入扎实,沟通协调要积极有效,调查研究要富有成果。

2.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根据“谁联系,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责任要求,采取自评与联系单位(部门)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负责对纪委委员开展分工联系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

四川外语学院纪委委员联系院内各单位分工表

联系单位

聂志强

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 组织部 人事处

计财处 团委 英语学院 南方翻译学院

崔光军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宣传部/统战部 教务处

资产管理处 招生办 后勤集团 中文系 成都学院

刘蓉昆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审计处 基建处 社科部 研究生部 法语系 东方语学院

吴名江

工会 保卫处 档案室 发规处

离退休工作处 俄语系 体育部 大外部

刘忠政

科研处 德语系 图书馆 翻译学院

院刊编辑部 国际关系学院 西班牙语系

严功军

外事处 教育技术中心/实验室管理中心 留学生部 新闻传播学院 国际商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出国培训部/继续教育学院

应用外语学院

附属外国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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